来源:建赖马
2023-02-28 09:00:43
福鼎市公安局
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
第2022147号提案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的答复
王影委员:
您提出的《关于正确引导市民佩戴安全头盔的建议》(第2022147号)收悉,经研究,现答复如下:
日常,我局通过以下几项措施提高驾驶员安全头盔使用率:一是加强宣传力度。我局发挥公安交管部门宣传教育主导作用,开展多角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。通过利用短信平台、“幸福福鼎”“福鼎警讯”“福鼎交警微发布”和福鼎论坛等新媒体,向广大交通参与者推送各类交通安全信息;通过开展“七进”(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机关、进社区、进农村、进家庭、进网络)工作,与群众开展“面对面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;通过成立交安宣传小分队,联合太姥枫警女子中队以“美丽乡村行”为主题深入全市248个农村地区开展进村宣传,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交安宣传覆盖面;组织“太姥枫警”女子中队民辅警深入中小学、幼儿园等结合“开学第一课”“知危险会避险”“小手拉大手”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。2021年以来,大队共开展交通安全专项宣传教育22场次、宣传挂图300张、宣传单15万余份,开展大型宣传活动5场,开展“点对点”宣传服务 12万余人次,利用短信平台发布交通安全信息10万余条。
二是强化交通秩序整治。我局以开展“一盔一带”“创建文明城市”行动为契机,重点整治驾驶员不佩戴安全头盔、闯红灯、不按道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。结合日常执法实践,高峰时段在重要路口开展安全劝导,向驾驶人具体阐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、不戴安全头盔的危险性和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头盔,积极倡导驾驶人摒弃不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的交通陋习,平峰时段采取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或处罚等方式强化交通秩序整治。2021年,我局共劝导佩戴安全头盔十五万余人次,劝导“机非分离”十九万余人次。
三是借助创城平台发放《福鼎市文明出行承诺书》。通过倡导广大干部职工以身示范,带头遵守交通法规,并教育亲属倡导文明出行,摒弃交通陋习,抵制危险驾驶行为。在路面查处过程中,发现干部职工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等行为,通报至创城办,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护意识,树立带头模范作用。
目前,《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已经由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开展立法调研,初稿已下发至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建议,其中初稿内容明确规定驾驶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、处罚方式与标准等内容。
下一阶段,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整治力度,持续开展电动车自行车显见性违法整治行动,保持高压整治态势,逐步净化路面环境,预防交通事故,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。
领导署名:吴伟
联 系 人:刘德峰
联系电话:7854522
福鼎市公安局
2022年6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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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福鼎政府网 编辑:马团长
图文内容综合自网络
关键词: 交通安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