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扬子晚报
2023-04-04 00:59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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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子晚报网4月3日讯(通讯员 孙超 记者 张可)近日,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接到市民小薛的投诉,反映某中介公司拖欠其工资,多次讨薪均无果,现在店面已经关门大吉,自己的工资面临着“石沉大海”。
经了解,这家公司拖欠小薛2月份的工资一直未支付,3月份小薛因为家中有事请了一段时间假,假期结束后回到公司一看,公司已经停业关门了。随后执法人员拨打了该公司负责人周某的电话,其表示公司经营不善,目前已经关门停业,无力支付小薛的工资,说完便挂了电话。
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,执法人员另辟蹊径,来到公司所在商场的市场管理方进行进一步核实了解,发现该公司正在办理退场手续,还有部分质保金没有拿到。执法人员再次联系上该公司负责人周某,告知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的相关规定,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。公司效益不好不能成为拖欠工资的理由,经过宣传普法,周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,同意用质保金先行支付小薛被拖欠的工资。最终,在执法人员的见证下,小薛顺利拿到了自己的工资。
校对 陶善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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